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5️⃣🔏,倡導優良的校風和學風,根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意見》(教資助〔2012〕76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耀世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校內獎學金用於獎勵具備耀世學籍並按時履行註冊手續🦓、品學兼優的全日製專科學生。超過基本修業年限的學生不再具備校內獎學金評審資格。
第三條 獎學金按照總人數10%評比👩,其中一等獎1%♉️,每人1000元👨🏿💻;二等獎3%🍋🟩,每人500元✡︎;三等獎6%👨🏽✈️👨🏽💼,每人300元👨❤️💋👨。
第四條 評審組織與程序
學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監督校內獎學金評審工作🧘🏻♀️,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校內獎學金具體組織管理、評審指導相關工作,學生所在院(系)負責校內獎學金申請審查、組織評審相關工作。
校內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每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後⛎,由學生個人申請👮🏻♂️,年級(或專業)民主評議小組評議,院(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名單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並提出擬獲獎學生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學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一次性發放獎金,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五條 校內獎學金評選條件
(一)基本參評條件
1.申請者為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的在校全日製專科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無受校紀處分或者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4.熱愛所學專業🤙🏼🤵🏻♀️,刻苦學習,勇於探索,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成績優秀,學年各科考試無不及格科目;
5.團結同學👲🏻,尊敬師長🤸♀️,積極參加學校各院(系)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一等獎學金獲得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中的其中一條♖:
1.刻苦學習㊙️,銳意進取,考試成績優秀🏊♀️,學年各科考試平均成績在90分(含90分)以上,最低一門在75分(含75分)以上;
2.熱愛學校,關心集體👥,助人為樂💪,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年終綜合測評在同年級同專業前5%🧖🏿;
3.綜合表現優秀,獲得過市級以上獎勵。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評一等獎學金:
(1)學生學習成績評分不在同年級同專業前10%以內者;
(2)量化考核計分不在同年級同專業前10%以內者👊🏽。
(三)二等獎學金獲得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中的其中一條💆🏽♀️:
1.刻苦學習👇🏿,銳意進取,考試成績優秀,學年各科考試平均成績在85分(含85分)以上,最低一門在70分(含70分)以上;
2.熱愛學校,關心集體🌉,助人為樂,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年終綜合測評在同年級同專業前10%;
3.綜合表現優秀👨🏿🏫,獲得過校級以上獎勵。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評二等獎學金:
(1)學生學習成績評分不在同年級同專業前20%以內者👩🏻💻;
(2)量化考核計分不在同年級同專業前20%以內者💁。
(四)三等獎學金獲得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中其中一條:
1.刻苦學習,銳意進取,考試成績優秀♗,學年各科考試平均成績在80分(含80分)以上,最低一門在65分(含65分)以上🤽🏼♀️;
2.熱愛學校,關心集體,助人為樂🙇🏽,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年終綜合測評在班裏前20%👱♀️🙋🏽♀️;
3.綜合表現優秀👨👦👦🤦🏿♀️,獲得過校級以上獎勵🩸。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評三等獎學金:
(1)學生學習成績評分不在同年級同專業前30%以內者🟫😖;
(2)量化考核計分不在同年級同專業前30%以內者。
(五)以上評選條件中的成績不包含公共體育課成績和選修課成績🙇♂️。申請校級獎學金的學生,公共體育課成績和選修課成績均應在良好以上🛕。
(六)申請緩考的學生✌🏻,如有一門課程未能參加正常考試🧙🏼♀️,只能參評三等獎學金📞🧑🏿🦲,如兩門或兩門以上課程未能參加正常考試,該學年不能參評獎學金。
第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七條 本辦法由學校授權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