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根據國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於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學校對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新生開通“綠色通道”🌇。結合耀世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綠色通道”是允許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在緩交全部或部分學費的情況下先辦理入學手續的政策,是保證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新生順利入學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入校後學生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獲得資助,確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於被耀世正式錄取的全日製普通專科新生。
第四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各院(系)要成立由院(系)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領導💁🏻♀️、輔導員和教練員擔任成員的“綠色通道”審核小組🧘,具體負責“綠色通道”的辦理工作。
第五條 申請“綠色通道”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需具備以下條件🈺:
1.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脫貧享受政策家庭🕯、風險未消除監測對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
2.家庭主要成員喪失勞動力,無其它經濟來源的學生;
3.家庭遭受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災害和事故等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4. 已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
5. 有其他特殊困難的學生。
第六條 申請“綠色通道”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未申請過生源地信用貸款新生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或其他困難證明(如:父母下崗證、失業證、烈屬證🖕🏽、低保證🤽🏼♂️、殘疾證等能有效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證明材料)👎🏼;已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新生須提交由《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貸款受理證明》;已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新生須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第七條 “綠色通道”申請及審批程序
1.個人申請。家庭經濟困難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以及申請“綠色通道”需提交的材料🖊,入院(系)報到後向輔導員提出申請;
2.填表。輔導員審核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對符合條件的,發放《耀世娱乐緩交學費申請表》,並指導學生現場填寫;
3.資格審查。新生所在院(系)指派專人與申請者談話🙆🏻♂️👨🏿🏭,說明資助入學的政策𓀈,了解掌握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第一手材料,根據學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院(系)“綠色通道”審核小組組長在《緩交學費申請表》簽署審查意見;
4.辦理入學手續。學生本人持《耀世娱乐緩交學費申請表》辦理相關入學手續🚸🗃;
5. 學校復核。各院(系)在新生集中報到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報送《耀世娱乐緩交學費申請表》和《耀世娱乐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緩交學費匯總表》(紙質和Excel格式電子材料)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對院(系)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核,審批。
第八條 “綠色通道”只辦理學費緩交👸🏼,緩交費用應在第一學期期末前交清。申請“綠色通道”的新生須主動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在緩交期限內自行交清費用🎰,否則無法進行學籍註冊。
第九條 凡經“綠色通道”入學新生應如實提供家庭情況🍁,簽訂誠信承諾書。
第十條 附則
(一)新生報到期間,各部門應本著“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提供積極、主動、熱情的服務,幫助其辦理報到入校手續;
(二)各院(系)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進行審查,將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政策落到實處💁🏼♀️;
(三)新生入學後🚶🏻♂️➡️,各院(系)要認真開展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家庭情況進行摸底調查,進一步核實😅,認定其困難等級,幫助其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等資助項目😮💨。經核實不符合條件的🙇🏽♂️,須補交相關費用;
(四)新生入學後,各院(系)要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給予關心和幫助,引導他們樹立信心,克服困難🙇🏻,穩定情緒🐱,使其真切感受到學校的關懷和溫暖。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