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公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計72項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準入類33項,水平評價類26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13項。
目錄中準入類職業資格關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均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技術技能要求較高🤕🎸,行業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確實需要。
解讀分析
2020年1月1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
導遊資格在列,明確了:導遊資格屬於國家準入類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對應職稱為助理經濟師。
其中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與經濟領域其他職業資格和相近系列職稱相互銜接。取得導遊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這是導遊資格證含金量空前提升的一個重要標誌。第十二條🧑🏿⚕️: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第十四條:獲得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即可認定具備助理經濟師(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助理知識產權師)、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產權師)職稱。
職業資格製度與職稱製度是我國現行的兩項人才評價的重要製度🏍,但是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沒有建立起系統、完整的對應關系,評價結果不能有機銜接🥂🎆。取得職業資格後,不能用於申報高一級職稱🧔🏿♀️👨🏽🚀,也不能參加崗位競聘🌯💢。這一存在於職業資格與職稱之間的壁壘📋🔡,造成了多頭、頻繁🤓、重復評價人才的局面👨🏽💼。
打破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壁壘。今後,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符合相應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視同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依據申報高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無需另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導遊職業資格認定的逐步完善和實現導遊職稱等級行業評級認定👨👧👧,實現導遊業務信息化透明化管理,重新塑造導遊社會公共服務的道德形象🤱🏼,正是國家文旅部導遊改革的重點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