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引導規範民辦教育發展,日前,省教育廳印發通知,決定開展全省民辦高等學校(教育機構)2022年度檢查工作(以下簡稱年檢)。
通知指出,此次年檢對象為全省民辦高等學校以及全省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年檢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關於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幹規定》《民辦高等學校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等,對年檢對象的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情況、辦學條件、法人治理、辦學行為、財務管理、師生權益保障等方面進行檢查。
通知要求,民辦高等學校的年檢,由省教育廳直接組織實施,包括學校自查和實地檢查環節。各高校按照年檢評定指標於3月20日前完成自查。省教育廳組織實地檢查事宜另行通知。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的年檢,繼續委托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年檢形式可參照民辦高校的年檢形式進行,年檢時間與民辦高校同步。
通知明確,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省教育廳將依據年檢工作組提出的年檢等次建議意見、各學校2022年度辦學有關情況,綜合確定年檢等次並予以公布。
通知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對照指標體系,高質量、高標準組織實施對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的年檢,特別是對存在辦學許可證逾期、未實際招生、管理混亂等情形的機構,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嚴格年檢,推動依法依規辦學。省教育廳將適時組織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