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關於開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獎評選暨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統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精神,省教育廳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獎評選工作,同時進行2023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準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類別及範圍
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具體分為科技進步獎(含科技著作類)和優秀科技論文獎兩個類別,分設壹等獎和貳等獎兩個等次。主要獎勵在科技創新、技術發明、技術開發、產學研用結合與科技成果推廣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社會公益(含軟科學)、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顯著的科技成果,以及理論水平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論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軟科學研究報告和科技論文等。
二、推薦項目要求
(一)科技進步獎
1.推薦成果整體技術成熟可靠,必須推廣應用滿2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以前已開始應用),並產生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2.科技著作必須是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出版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涉及多個單位合作研究產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推薦。如遇第一完成人調動等特殊情況,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單位推薦,但必須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單位簽署的書面意見。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單位不得直接推薦。
4.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應以高校教師和科研人員為主,可以包括參與項目研究的企事業單位人員。
5.同一人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參評科技進步獎(含科技著作類)。
6.涉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準入)的項目,必須完成審批手續,提交相應的批準證明材料(如: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壓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術產品、標準等),且獲得批準時間必須滿2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已獲得審批)。
7.項目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名,應以實質性科技創新貢獻大小進行排序且沒有爭議,並在附件中提供參與項目實際貢獻的有效證明材料。科技著作的主編及其他編輯人員,應以原著排序為準。項目主要完成單位數限10個以內,主要完成人數限15人以內。
(二)優秀科技論文獎
1.論文必須是在國內外公開發行期刊發表的文章,發表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論文發表時,第一作者署名單位為駐豫高校。
3.完成人原則上應和發表論文作者一致。特殊情況者可以減少,不能增加,並征得不參評作者本人同意。
4.同一人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參評優秀科技論文獎。
(三)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不受理涉密項目,推薦材料不得填寫任何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
三、推薦項目的專業分類
根據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規定和教育系統實際,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主要包括以下學科專業分類(學科代碼):
農學(210)、林學(220)、畜牧、獸醫科學(230)、水產學(240)、農業機械學(41650)、礦山機械工程(44060)、冶金機械及自動化(45050)、機械工程(460)、動力與電氣工程(470)、食品機械(55040)、土木工程機械與設備(56050)、水力機械(57030)、數學(110)、信息科學與系統科學(120)、物理學(140)、計量學(41055)、測繪科學技術(420)、電子與通信技術(510)、計算機科學技術(520)、凝聚態物理學(14050)、化學(150)、生物化學(18017)、材料科學(430)、化學工程(530)、紡織科學技術(540)、食品科學技術(550)、地球科學(170)、礦山工程技術(440)、冶金工程技術(450)、能源科學技術(480)、土木建築工程(560)、水利工程(570)、交通運輸工程(580)、環境科學技術(610)、安全科學技術(620)、生物學(180)、基礎醫學(310)、臨床醫學(320)、預防醫學與衛生學(330)、中醫學與中藥學(360)、管理學(630)、經濟學(790)、教育學(880)
四、推薦方式、材料與要求
2023年度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推薦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雲服務平臺”網上在線進行,紙質材料留存推薦單位備案。
1.推薦時間:2023年3月14日—4月10日。
2.推薦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雲服務平臺—省廳科研—省廳報獎。成果第一完成人通過所在單位系統管理員分配的賬號登錄雲平臺(參與建設高校通過各學校子域入口登錄,未參與建設高校通過雲平臺入口登錄)。
3.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寫《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申請書》(2023年度,附件1)或《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申請書》(科技論文類 2023年度,附件2),並從雲平臺導出打印生成紙質材料。
4.單位科技管理部門需對本單位申請項目紙質材料進行審核,並在申請書“推薦單位意見”中簽署真實性聲明。發現申請材料造假並經核實者,將取消申報資格。
5.申請書中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申請單位簽章簽名後,申請人掃描簽名簽章所在頁面,連同掃描後的相關證明材料附件統一轉換成一個pdf格式文件,通過雲平臺上傳。作為附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前,須加頁標明材料目錄。
6.申報科技論文獎,須掃描論文所發表期刊封面、目錄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評價等證明材料。
7.單位科技管理部門負責人員須在4月10日16:00前完成本單位項目網上審核工作。網上申報流程和有關註意事項請查看申報系統“填報說明”欄目相關內容。
8.為加強科研誠信學風建設,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實行項目申報查重機製。對申報材料與往年雷同的項目不予受理。
五、評選及表彰方式
1.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單位推薦項目數額不限,請各推薦單位嚴格把關,保證推薦項目的質量。
2.推薦項目均須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
3.省教育廳將委托第三方開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獎評選,評選結果通過雲平臺公示,接收社會監督,對評審結果的異議和處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審、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省教育廳下發授獎決定、頒發獲獎證書,並將作為提名本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的主要依據。
4.省教育廳提名2023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本通知附件及有關電子表格,可從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雲服務平臺下載,網址:http://www.rcloud.edu.cn。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