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河南省軍區動員局關於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教育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各軍分區(警備區)動員處、濟源市人武部,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著力搭建學生成長“立交橋”,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起點升本科教育(以下簡稱“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且現實表現良好。
(二)普通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河南省應征入伍,服現役滿規定的最低年限或符合規定的提前退役條件,經部隊批準退出現役後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畢業生;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在河南省應征入伍,服現役滿規定的最低年限或符合規定的提前退役條件,經部隊批準退出現役後的大學生士兵,可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
對錄取後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二、招生高校、專業和計劃
(一)招生高校和專業詳見《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招生高校及專業總表》(附件1)。本、專科專業對照及考試課程,詳見《本、專科專業對照及考試課程一覽表》(附件2)。凡不符合《護士條例》規定的申請護士執業註冊條件,且不能對照普通本科護理學專業、職業教育本科護理專業安排專升本考試的醫學美容技術(原醫療美容技術)、呼吸治療技術等專科專業,不得擅自安排招生。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另文下達。
(二)繼續實施“專升本專項計劃”。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過渡期內,對全省原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戶和風險未消除監測對象)高職(專科)畢業生,安排適量專升本招生計劃,進行單獨錄取。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建立健全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等多種形式並存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開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每一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能夠順利入學並完成本科階段學業。
(三)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有關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參加我省2025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省教育廳根據學生報考情況以及高校申報情況統籌安排專升本免試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高校、專業和招生計劃,進行單獨錄取。具體招生高校、專業、計劃另行通知。
三、招生章程核定
各高校要依據教育部和省有關規定,認真製訂本校專升本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涉及校區等須註明),層次(本科),辦學類型(如公辦或民辦普通本科、獨立耀世、職業本科學校等),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費標準和住宿費標準,學生資助政策(資助項目名稱、資助標準、資助範圍、資助對象、流程等,包括國家資助、社會資助、校內資助),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種類及其他信息,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待國家招生計劃下達後,各高校要根據核準的招生計劃,另行向社會提前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數。
各高校須於2024年12月5日前將招生專業上傳至“河南省高等教育分校分專業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gxzsjh.jyt.henan.gov.cn/)進行審核。招生專業審核通過後,於12月12日前將普通專升本招生章程及輔助材料上傳至“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統”(網址:http://gxzszc.jyt.henan.gov.cn)進行核定。章程系統中,每所高校的招生專業已錄入系統庫,上報時只需按照系統流程選擇即可。各高校應於12月27日前將省教育廳核定通過的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網址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匯總並向社會及考生公布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內容或高校公布章程的網址。
四、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申請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程序和要求,參加我省2025年專升本考試報名和信息采集工作,並按照本、專科專業對照要求選擇報考專業。考生應如實填寫基本信息,並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擅自更改個人學籍信息或其他信息者,一律取消其報考、錄取和入學資格。按政策規定進行學籍異動者,高校學籍管理部門務必及時完成學生學籍異動手續,不得影響學生專升本報名、考試和錄取。
2.我省高校應屆畢業的考生在畢業高校參加報名。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報名資格的考生,可選擇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或者參加全省統一普通專升本考試,二者不得兼報。
3.省內高校往屆畢業、省外高校畢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在2025年3月10日前集中進行免試專升本報名,具體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其中,省內高校畢業的考生在原畢業高校參加報名;原畢業高校非專升本報名點或非我省高校畢業在我省應征入伍的考生,由應征入伍地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報名。
4.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考生完成信息采集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自動生成《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審核表》,由考生所在的專升本報名點統一打印發至考生。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貫穿報名、考試、錄取和入學全過程。凡是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獲取相應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其專升本投檔、錄取和入學資格。
1.生源高校承擔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的主體責任,要逐一對報名學生的基本信息、學籍信息、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照、學習及在校表現等情況進行審核。錄取高校要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重點加強對學生前置學歷的復查。
2.原建檔立卡考生資格,由省學生資助中心負責認定,具體要求見附件3。
3.參加免試專升本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我省高校畢業的考生由生源高校負責確認考生相關情況;原畢業高校非專升本報名點、非我省高校畢業在我省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由應征入伍地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核對考生相關情況。省軍區動員局負責對考生的入伍時間、入伍地和入伍資格等進行確認。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負責對考生的退役士兵身份、服現役時間和立功受獎情況等進行確認。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資格審核須於3月20日前完成。
五、考試和錄取
(一)普通類考生(含原建檔立卡考生)
1.考試時間。自2025年起,專升本考試時間調整為當年3月中下旬。
2.考試內容。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升本考試。考試科目為英語(英語專業考生為《專業英語》,非英語專業考生為《公共英語》)、專業綜合(體、音、舞、美專業為專業加試)兩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專業綜合考試以本科招生專業的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分類,按照《本、專科專業對照及考試課程一覽表》規定的考試課程進行命題。
3.考試組織。考試相關事項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安排。
4.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國家考試招生規定的程序、要求,統一組織錄取。高校要按照《國家郵政局辦公室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2022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國郵辦發〔2022〕19號)要求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
1.綜合考查時間。高校綜合考查須在2025年4月上旬完成。具體時間由各聯合考查組自主確定並提前公布。
2.綜合考查方式。參加免試專升本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免於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升本文化課考試,由招生高校根據招生專業所屬學科大類,組建聯合考查組,科學、合理設定綜合考查的科目、內容和方式,並結合考生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聯合進行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同一學科大類統一標準,綜合評定,擇優錄取。各聯合考查組牽頭高校須在本校官網按要求公示本組考生成績。各聯合考查組牽頭高校名單另行通知。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考生不參加普通類專升本藝術和體育類專業考試。
3.綜合考查方案。各聯合考查組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要求,認真製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綜合考查方案,明確高校招生專業、考查時間、考查方式、錄取規則、聯系電話、網址等須知事項。高校綜合考查實施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督促指導。
4.錄取。各聯合考查組牽頭高校將公示後無異議的考生成績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成績,結合考生誌願,與普通專升本同步安排錄取工作。榮立個人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於綜合考查,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優先錄取。
六、入學相關事宜
(一)新生入學。被錄取考生持身份證、普通專科畢業證書、準考證、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原件,按錄取高校規定時間到校報到,編入錄取高校相應專業三年級學習,檔案材料於新生入學前轉入錄取高校並參加全日製培養。凡新生入學報到前未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錄取高校要依據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錄取信息註冊學籍,對存在問題的考生,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教學管理。各高校要根據學習年限和生源特點,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完善專升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切實加強學習過程管理,確保與普通本科專業人才培養堅持同一標準、同等質量。專升本招生超過30人的專業,高校要進行單獨編班,科學製定培養方案,認真做好課程銜接教學和人才培養;確不具備單獨編班條件的,可編入同一專業三年級學習。專升本學生在校期間享受本校同一專業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學費、住宿費、資助等執行同樣的政策標準。
(三)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在高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高校畢業要求的,高校應準予畢業,並頒發畢業證書。高校要在專升本學生的畢業證書上標註“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涉及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教育部相關要求,切實加強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安排,層層落實責任,強化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安全平穩、有序實施。
(二)壓實主體責任。生源高校是本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承擔對本校學生的政策宣傳、考前教育、報名組織、資格審核和考試安排等方面的責任,高校主要負責同誌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誌是直接責任人。各聯合考查組要在牽頭高校的統一安排下,強化整體統籌、細化工作方案、嚴格招生程序、嚴密組織實施,確保公平公正。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兵役機關要配合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的資格審核及有關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認真做好專升本考試招生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和咨詢答疑工作,確保考生知悉相關政策和考試招生工作安排,及時回應考生關切,貼心做好考生服務,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嚴肅招生紀律。各涉招涉考單位要認真落實“陽光高考”工作要求,嚴格執行高校考試招生“八項基本要求”和“30個不得”等紀律要求,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要求,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做好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嚴禁高校以任何形式參與培訓機構的專升本培訓輔導活動,嚴禁高校教師組織或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的輔導活動。高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全程監督,強化責任追究,對違規招生問題,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決不姑息。
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此通知傳達至同級招生考試機構。
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河南省軍區動員局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