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紀律處分條例》)已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3編,11章,158條,與2018年《紀律處分條例》相比,新增16條,修改76條。
第三條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堅守初心使命,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條文主旨】
本條是關於黨組織和黨員遵守、執行、維護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條文解讀】
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立黨、管黨、治黨的總章程,對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等具有根本性的規範和指導作用。作為萬規之本、萬規之源,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堅守初心使命,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皆根源於黨章中的相關規定。對此,本條予以重申與強調,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
其一,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黨章作為黨的根本大法,在黨內具有最高權威。首先,黨章是全黨統一意誌的集中體現,對黨的性質和宗旨、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路線和綱領以及黨員和黨的幹部、黨的組織製度和組織體系、黨的紀律等作出基本規定。其次,黨章對中國共產黨管黨治黨和治國理政作出基本安排,確立了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以及管黨治黨的總要求和治國理政的重大領導主張,是中國共產黨管黨治黨和治國理政的總依據和總遵循。再次,黨章為全黨提供基本行為規範,對黨組織職權職責、黨員義務權利,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以及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為、應當為、禁止為的紀律要求等作出根本規定,為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提供根本依據。最後,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黨章在黨內法規體系中的統領地位決定了其在所有黨內法規中具有最高效力,其他黨內法規都不得同黨章相抵觸,否則無效。
其二,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章明確規定,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廣義上說,黨的紀律是黨內行為規範的總稱,既包括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等七類成文黨內法規,也包括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狹義上說,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六大類。對於黨的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嚴格遵守,任何違犯黨的紀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黨的紀律的追究。
其三,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堅守初心使命,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2023年修訂《紀律處分條例》,新增“堅守初心使命”“始終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維護黨章”,體現中國共產黨作為無產階級政黨,黨的紀律區別於其他政黨紀律的顯著特征,就是建立在高度自覺的基礎上。黨章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始終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作為自己的初心使命”。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強調,中國共產黨“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就要堅持“四個自信”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強“四個意識”即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始終牢記,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僅是必須履行的義務,更是不可逾越的行為底線。